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合同签订流程
根据《湖南农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》湘农大发【2022】47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,现制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归口管理合同签订流程如下:
一、合同审批
1、根据合同模版(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网站“合同管理”—“合同模版”下载)草拟合同,在合同标题后标注“送审合同”字样,打印1份;
2、填写《湖南农业大学合同签署审批表》——承办单位意见审批签字——党政办意见审批签字;
3、提供中标通知书(招标)或成交通知书(电子卖场)1份;
4、将以上(1+2+3)材料整理好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综合科(一教226-3)进行登记备案、合同编号、电子台账录入,由资实处完成剩余职能部门审批意见签署。
二、合同签署
1、承办单位对照送审合同审批意见修改合同内容,认真仔细核对合同参数后,在合同《配置清单及技术要求》处进行确认签字并盖章,附合同编号,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形成正式合同,根据合同约定打印正式合同份数;
2、正式合同经乙方先签字盖章后,由承办单位将正式合同、《湖南农业大学合同签署审批表》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签署正式合同,由党政办盖合同章。
三、材料提交
1、送审合同:合同经办人在送审合同上签署“正式合同已根据送审合同意见修改,确认一致无误”,并签名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留存;
2、《湖南农业大学合同签署审批表》正件交党政办、复印件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;
3、正式合同电子档(将合同编号命名为邮件名称后发送至zsc@hunau.edu.cn);
4、正式合同:承办单位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、党政办、采购与招标中心各1份,计财处2份(备案1份、报账1份)。
四、注意事项
承办单位为合同办理的第一责任人,对合同内容负主要责任。各单位合同承办人应为本单位在职在岗人员,杜绝供应商、学生经办合同现象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