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发布《湖南农业大学房屋(门面)出租出借工作流程图》的通知
关于发布《湖南农业大学房屋(门面)出租出借
工作流程图》的通知
校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房屋(门面)出租出借工作,依据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38号)、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36号)、《湖南省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湘教发〔2025〕21号)、《湖南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湘农大发〔2023〕4号)、《湖南农业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》(湘农大发〔2025〕74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流程图,请遵照执行。
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
采购与招标中心
2026年4月27日
附件:《湖南农业大学房屋(门面)出租出借工作流程图》
(初审:盛志佳,二审:戴湘波,终审:吕长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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